苗栗地院登報公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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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院登報資訊

新竹地方法院登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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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法院公告新竹地院登報資訊
專業提供聲請人刊登各項事件新聞紙登報。全國版及海外版地方法院公告刊登法院民事裁定公示催告(遺失支票股票/本票裁定登報/遺產限定繼承)、公示送達(海外航空版公告)、拍賣公告、提存所公告、簡易庭公告、清算人公告、法院登記處(夫妻財產制/法人登記)。代理全國各大報報紙分類廣告登報。刊登都會時報|太平洋日報|英文中國郵報|中國時報|自由時報|聯合報|蘋果日報等各報廣告、全省報紙法院公告、人事公告等線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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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方法院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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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方法院地址電話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地址:30006新竹市中正路一三六號 電話:(03)521-0022
新竹簡易庭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一三六號 電話:(03)521-0022簡易庭事務分配區域:新竹市
竹東簡易庭地址:31045新竹縣竹東鎮中正路二0二號 電話:(03)594-3011簡易庭事務分配區域:新竹縣竹東鎮、芎林鄉、寶山鄉、北埔鄉、峨眉鄉、橫山鄉、五峰鄉、尖石鄉
竹北簡易庭地址:30295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二路一0五號 電話:(03)552-7061簡易庭事務分配區域:新竹縣竹北市、湖口鄉、新豐鄉、新埔鎮、關西鎮

彰化法拍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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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法院公告價格、價錢注意事項

地方法院民事裁定注意事項
公告種類繁多,刊登前要詢問檢察官或書記官,法院公告內容要刊登在甚麼版面。
刊公告內容有一定的時間期限,所以要相當注意,錯過刊登送件時間,案件又要重新辦理。
有關刊事宜,由聲請人自行選報刊。
聲請人務必先行核對附表及姓名等,確認無誤後,將全文刊登新聞紙1日(請勿剪開)。除附記免登載外,其餘應全部登載。

公示送達登報注意事項
聲請人收到公告後請核對,如發現錯誤請洽承辦人更正;核對無誤後,於時間內(依各地方法院規定)將全文刊登新聞紙1日。
法院公告種類繁多,刊登前要詢問內容要刊登在(國外航空版、全國版)甚麼版面。
法官與書記官不會指示刊登那一報!其刊登報紙權利由聲請人自己挑選。
刊登法院公告內容有一定的期限,錯過送件時間案件又要重新刊登。

公示催告-支票/股票遺失登報注意事項
應詳細核對記載之姓名、票據號碼、金額、發票日期及其他記載有無錯誤或漏寫,如有漏寫或錯誤,應速請求更正。
應將公示催告裁定全部內容刊登新聞報紙,如未登報或刪減內容登報,則不生效力,不得聲請除權判決。
聲請人應遵期登報並於公示催告裁定之期限內聲請除權判決。

法院拍賣公告刊登流程及注意事項、辦法!
1、拍賣公告內容如有錯誤請通知法院更正。
2、債權人在拍賣日期前如未按時刊登即強制執行法第28條之1第1款規定駁回強制執行聲請。
3、依據強制執行法第81條規定:「拍賣不動產,應由執行法院先期公告。」
A、揭示於執行法院及不動產所在地。
B、其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
C、公開發行報紙刊登(債權人先墊費並刊登於公開發行之縣、市版新聞紙)。
D、法院法拍屋網站(法院自行拍賣之案件),或臺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網站(法院委託該公司拍賣案件)。
4、依據強制執行法第81條:刊登以投標、拍賣、法拍屋公告、抵押、強制執行事件公告,拍賣債務人公告所有不動產有關事項須按格式表格刊登。
A、請債權人持公告正本(可自行影印留存)申請刊登新聞紙,並應確實校對。
B、如排印錯誤應即刊登更正,但如將房、地段、號、面積、應有部分、建號、投標日時,登錯縱更正亦為無效。
C、如距離十四天以上應將全文重登,並於開標5日前檢附所刊登新聞紙及收費單一併送法院。
5、拍賣流程:債權人聲請執行→法院收狀→民事執行處分案→函地政查封登記→執行處法官排定日期→書記官執達員執行查封→鑑價→債權債務及相關人詢價→公告及登報定期拍賣→第1次拍賣→第2次拍賣→第三次拍賣→公告承買3個月→減價特別程序拍賣(第4次拍賣)→拍定或承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及函地政塗銷登記→拍定人聲請點交→命債務人自動履行→書記官現場履勘→強制執行點交→執行完畢。
上內容為本社整理,實際仍須依各地方法院規定為準

法院土地拍賣公告/南投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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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法院公告範本範例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月*日
發文字號:新院****司繼*字第*號
主旨:公告本院100年度司繼字第*號公示催告事件裁定。中華民國100年*月*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繼字第***號
聲請人***住*縣*鄉*村*鄰*號身分證統一編號:V********號
上列聲請人因被繼承人張月明死亡,向本院陳報遺產清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准對被繼承人***(男,民國*年*月*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號,生前最後住所:新竹市*區*里*鄰*路*段*巷*號)之債權人為公示催告。
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二十日內,將本裁定登載於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
凡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翌日起六個月內向繼承人報明其債權,如不為報明,而又為繼承人所不知者,僅得就賸餘遺產行使其權利。
前項報明債權期間屆滿後六個月內,繼承人應向法院陳報償還遺產債務之狀況並提出有關文件。
聲請程序費用由被繼承人張月明之遺產負擔。
理由
一、按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繼承人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債權人得向法院聲請命繼承人於三個月內提出遺產清冊;又繼承人依前二條規定陳報法院時,法院應依公示催告程序公告,命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於一定期間內報明其債權。前項一定期限,不得在三個月以下,民法第1148條第2項、第1156條第1項、第1157條分別定有明文。復按公示催告之公告,應黏貼於法院之公告處,並登載於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且登載之日期或期間,由法院定之,聲明人如未依前項規定登載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前條報明債權期間屆滿後6個月內,繼承人應向法院陳報償還遺產債務之狀況並提出有關文件;前項6個月期間,法院因繼承人之聲請,認為必要時,得延展之,非訟事件法第142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542條、非訟事件法第143條規定甚明。
二、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之配偶即被繼承人***於民國100年*月*日死亡,聲請人為被繼承人之法定繼承人,爰檢具遺產清冊、戶籍謄本、除戶戶籍謄本、繼承系統表、印鑑證明、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財產歸屬資料清單等為證,請准依民法第1157條規定,向本院陳報遺產清冊並對被繼承人之債權人為公示催告等語。
三、經核聲請人之聲請與首開規定相符合,爰依公示催告程序諭知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應於一定期間內報明債權之公告如主文所示,並限期命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20日內,將本裁定登載於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157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及繕本。
中華民國100年*月*日家事法庭司法事務官***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司催字第***號
聲請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設台北市**區**路*段*號*樓法定代理人***住台北市**區**路*段*號*樓
送達代收人***住台北市**區**路*段*號*樓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將本公示催告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1日,聲請人未依前項規定登載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三、持有該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3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華民國100年*月*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華民國100年*月*日書記官***
附表:100年度司催字第***號編號001發票人**有限公司付款人**國際商業銀行**分行發票日100年*月*日票面金額(新台幣)*元支票號碼*備考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第*次拍賣)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月*日 發文字號:新院*100**字第*****號
主旨:公告以投標方法拍賣本院99年度執字第*****號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債務人***所有不動產有關事項。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不動產詳細資料及拍賣最低價額、保證金、其他公告事項等均詳附表。
二、投標日時:民國100年*月*日下午二時三十分起,將投標書密封妥,投入本院投標室標櫃內。
三、開標日時:100年*月*日下午三時在本院投標室當眾開標。
四、其他投標共同事項詳本院公告欄公告。附表: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月*日發文 發文字號:100財登字第**號
主旨:公告***、***於中華民國100年*月*日登記分別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98條、105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9條、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號(案號為100年度財登字第**號)。
貳、登記事項:
一、夫:***民國**年*月*日生。住所:新竹縣**市**街**號*樓。妻:***民國**年*月*日生。住所:新竹市**路**號。
二、夫妻約定財產制種類:分別財產制。
三、財產清冊:如附件財產清冊。
院長***主任***決行

法院拍賣土地/嘉義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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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報紙公告/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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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法院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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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地院刊登報紙公示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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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法拍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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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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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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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公告/板橋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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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方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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