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您可以開啟JavaScript
首頁/
報紙廣告刊登費用便宜-報社公告登報推薦
無標題文件
形象圖
:法院拍賣公告辦法、登報注意事項!
:

1、刊登以投標、拍賣、法拍屋公告、抵押、強制執行事件公告,拍賣債務人公告所有不動產有關事項須按格式表格刊登。
2、拍賣公告內容如有錯誤請通知法院更正。
3、債權人持公告正本(可自行影印留存)申請刊登新聞紙,並應確實校對。
4、如排印錯誤應即刊登更正,但如將房、地段、號、面積、應有部分、建號、投標日時,登錯縱更正亦為無效。
5、如距離十四天以上應將全文重登,並於開標5日前檢附所刊登新聞紙及收費單一併送法院。
6、債權人在拍賣日期前如未按時刊登即強制執行法第28條之1第1款規定駁回強制執行聲請。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81條規定:「拍賣不動產,應由執行法院先期公告。」
1.揭示於執行法院及不動產所在地。
2.其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
3.公開發行報紙刊登(債權人先墊費並刊登於公開發行之縣、市版新聞紙)。
4.法院法拍屋網站(法院自行拍賣之案件),或臺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網站(法院委託該公司拍賣案件)。

printpage    Home Page    Back    TOP